近日,在安居法院组织下,被执行人赵某与申请执行人遂宁市安居银丰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丰公司)签订了以资抵债和解协议,将四川兆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公司)名下的274个车位转让给申请执行人银丰公司抵偿1856万元的债务,使这起涉案2000多万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取得重大突破。
2013、2014年赵某、蒋某因投资开发房地产先后两次向银丰公司借款,每次借款10000000元,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约定月利率17‰,兆丰公司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赵某、蒋某因经济紧张未能全部偿还。2017年12月,银丰公司向安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蒋某以及兆丰公司偿还18650407元的借款及2663146.64元的利息,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赵某、蒋某在2017年12月15日前归还18650407元的借款及2663146.64元的利息,兆丰公司承担连带返还责任。约定期限届满后赵某、蒋某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月3日银丰公司向安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安居法院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兵分两路,一组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一组人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同时充分运用代理律师在其中周旋调解。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被执行人兆丰公司名下的274个车位,抵偿所欠债务中的1856万元,双方现场签订以资抵债和解协议。
近两年,安居法院围绕“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执行团队力量,提升执行科技化水平,强化与其他单位的联动配合,营造执行高压态势,执行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成功执结一大批难案、大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